根据学校发展需求和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办法文件要求,经2021年11月21日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,同意胡地教师为我校硕士生指导教师。
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于沙河主楼C501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2月22日-2021年12月28日。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或疑问,请在公示期内联系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。
联系方式:61716753